“感谢你们检察机关如此热情帮助我们,有了你们的帮助,这个冬天我们觉得很温暖,谢谢你们,检察官。”近日,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与崇左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对因交通事故双腿被高位截肢的23岁青年小朱发放司法救助金3.2万元,小朱在接到这笔救助金后,动容地感激。
小朱发生不幸是在2016年2月24日,那一天,小朱搭乘他人驾驶的摩托车与大货车在崇左市江州市区内碰撞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经事故责任认定,小朱不承担任何过错责任,但在该起交通事故中小朱双下肢离断构成重伤,需要在广西医科大等医院作高位截肢手术,医疗费共花费38万多元,由于肇事车辆责任人没有经济赔偿能力,小朱在治疗费过程中被迫出院在家休养。小朱父亲年近六旬,且也系残疾人(肢体三级残疾),丧失主要劳动能力。其母亲黄氏系越南藉人,没有固定工作,家庭生活非常困难。江州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干警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此情况后,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向崇左市人民检察院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崇左市人民检察院控申科李淑蓉科长及院领导高度重视,非常赞同两级院联合开展司法救助。由于小朱及其父亲都是残疾行动不方便,两级检察机关在开展司法救助调查等工作中,把本应让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变为主动入户走访调查了解,同时向有关部门作专案汇报,积极争取救助资金,并将救助资金第一时间送到被救助人手中,让他们感受法律的温暖,传递了检察机关的正能量。
